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由院党支部组织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年初。
三、组织生活会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3、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
4、进行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四、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千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
2、党支部应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考勤;要有组织生活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注重实效。会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