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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期: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访问:7198

一、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访条例》,进一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听取患者心声,积极稳妥处理患者投诉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三、院长接待日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时间根据每月工作安排决定。接待地点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室或负责接待的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一周时间在门诊大厅公示栏、医院网站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接待时间、接待地点。

四、院长接待日值班的领导,一般不得安排其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另行安排领导接待。

五、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先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由院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六、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及时回复: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待上级明确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需要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要转交或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答复。

七、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及时回复,并将承办结果通知办公室,办公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办结情况反馈表》 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并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

八、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隐私和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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