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华海白癜风医院行风建设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管理机制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行风教育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医院行风、医德医风情况;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2、设立行风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有投诉及时处理
3、每半年一次组织全院性的以病人为中心的专题大讨论,每季度一次组织各科室专题学习,使广大职工保持良好的医德风貌。
二、社会监督机制
1、社会监督沟通制度:
(1)聘请行风监督员2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2)医患沟通制度,定期召开病员及家属座谈会(每半年一次)
(3)每年对病人问卷调查50份(人)以上,病人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4)及时倾听社会呼声,认真整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收费公示制度:
(1)增强医疗收费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绝不乱收费。在收费处、药房等处上墙公布医疗收费标准及药价等。
(2)实施住院费用日告制、门诊与收费清单制。病员对医疗收费有疑问的,相关人员会认真解答,如有差错及时纠正。
3、医务公开制度
(1)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在门诊大厅设立“病人选医生”专栏。
(2)建立医疗服务承若,并在门诊、住院部公示。
(3)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六条严禁”。
(4)专人负责行风建设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及时处理投诉与建议。
4、医院公开制度:
对重大决策、骨干选拔、财务收支、考核办法等内容,采用上墙公示、文件公示、会议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增加医院工作的透明度。
三、重点防范机制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成立专门的药事委员会,负责医院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任何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1)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通过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共同讨论并通过的药品目录,结合药品的质量,选用最低价格的药品。
(2)非招标药品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共同讨论选用,价格有分管领导药剂科主任门诊及住院部主任集体讨论决定。
(3)药品供应商利用药品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药品推销,一经发现,立即终止。
(4)药械科采购人员采用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约1~2年轮换一次。
(5)执业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如有违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条例、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医疗仪器设施引购制度:
(1)认真执行《医院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和制定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采购坚持优质优价,从主渠道大公司进货的原则。
(2)各种医疗仪器由相关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然后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再由相关科室提供生产厂商、价、地址等信息。大部分医疗仪器由院长、分管院长、设备科主管人员及相关科室主任集体采购,货比三家,集中谈判,择优采购。
3、消耗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通用卫生材料采购,由设备科会同主要使用科室(2~3个)、分管院领导共同商定价格、供应厂家,任何一方不得私定采购。具体采购交由采购员经办,由院领导、设备科共同在发票上签名后再汇款。
(2)各科新增材料必须由科室填写新材料申请单报设备科,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
(3)严格履行入库手续,由保管员核对实物,确认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验收单需有保管员、管账员、采购员签名经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汇款。
(4)实行采购员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
4、基建管理制度:
(1)重大基建项目公开招标。
(2)一般项目有预算决算,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基建项目有负责人,建设过程有监控等严格的管理制度。
(4)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管理项目。
5、财务管理制度:
(1)制定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医院的一切收支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医院收支实行每日报表制。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收取任何款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实行院内效益工资分配制度,不设开单费,医务人员及科室效益工资与医疗质量及数量挂钩,实行计分制,以绩效评价效益。并把医务人员的效益工资与行风情况、医德医风情况挂钩,制定评分标准。
(3)合理收费,实行最低收费制。医院鼓励医生替病人所想,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严禁医生开大处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组织医疗、财务每月检查一次。
滨州华海白癜风医院
2022年9月11日
滨州华海白癜风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特成立华海白癜风医院关于执行“九不准”领导小组,成爱华院长任组长,成员张振远、王江梅、于刚,制定“九不准”行为规范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一、各科室除医院组织的集中培训外,还要以科室会议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做好警示工作。举行“九不准”知识问答,做到全员培训。
二、各科室要认真领会文件内容及工作要求精神,并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各科室人员做好“九不准”执行工作,做到相互监督,人人负责,并监督过程中的问题记录,及时上报院办公室。
四、各科室要把“九不准”的各项指标医院科室的各项绩效考核中去。
五、卫健委“九不准”行为: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有商业目的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